近日,黑龙江省总工会等单位联合下发表彰文件(黑工联字〔2013〕1号),我校荣获“黑龙江省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”光荣称号。

此项评选表彰活动是为了总结、推广全省各地开展厂务(校务)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,推动厂务(校务)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发展,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,为我省建设“八大经济区”、实施“十大工程”、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、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,由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、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、黑龙江省监察厅、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黑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、黑龙江省总工会联合组织开展的。